关于2015年“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
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省级培训
项目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
按照《关于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82号)规定,2016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5年度省级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培训任务完成情况。2015年度省级培训项目以山东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毕业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实施管理规范,组织建设到位,各项制度健全,顺利完成了培训任务。2015年度共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1.69万人,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1.55万人,实现就业0.9万人,就业率53%;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1.65万人,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1.59万人,实现就业创业0.9万人,就业创业率55%。参训学员均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全部录入山东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二)培训机构管理情况。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308号)规定,由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经专家论证评审和实地复查,按规定公示后确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技师学院等40家培训机构入围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定点培训机构参训人员信息采集详实,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并保存完好,同时依托山东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了培训数据库,参训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依据参训人员台账及培训成本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并建立财务台账,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准确。
(三)严格培训过程管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就函〔2015〕6号)要求,规范就业创业培训开班流程,培训机构开班前按要求向省劳动就业办公室报送开班审批材料、教学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严格结业考核,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学员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培训后独立完成创业计划书,并委托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
二、绩效考评结果
根据省级培训项目考核标准,综合考评结果“优秀”的培训机构13家,分别是山东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技师学院、枣庄技师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泰安市泰山神龙职业培训学校、威海职业学院、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综合考评结果“合格”的培训机构15家,分别是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山东工商学院、山东农业工业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冶金技师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济南市昆仑职业培训学校、日照经济开发区中智职业培训学校、栖霞市圣宇职业培训学校。
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12家,分别是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山东万通汽修职业培训学院、日照市技师学院、邹城市技工学校、德州走四方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市牡丹区技工学校、威海华普亿方职业培训学校、莱阳市就业训练中心。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从绩效考评情况看,省级培训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专业设置不合理。大部分机构的专业设置为初级工,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大。二是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不积极,毕业学年大学生都忙于参加各种考试、找工作,无心参加培训。三是少数培训机构存在重复培训问题,部分学员同时参加了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少部分学员在高校所在地参加了创业培训后,毕业回到生源地又参加了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四是部分定点培训机构未开展培训。
针对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根据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今后省级项目将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为主,重点开展创业能力和创业实训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培训监管,落实培训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就业人才信息服务系统功能,防止重复培训等问题发生。四是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12家培训机构,取消下一年度省级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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