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救民于水火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
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
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
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培训费用
三级630元
二级830元
一级1030元
三、所需带材料
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照片2张,工作年限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08948667 周老师
备注:报考人员可免费加入淄博市人力资源管理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