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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人考函〔2018〕15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8-08-06 09:44:40 来源: 作者:淄博市人资学会 【 】 浏览:8321次 评论:0
淄人考函〔2018〕15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2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手续。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下载填写《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及《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各市单位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淄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321室 电话:2791839)审核并在《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按以下顺序、份数要求自行装订): (1)《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2)《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式两份); (3)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件:《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247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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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淄博人力资源管理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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