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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6-10-31 09:05: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535次 评论:0
 淄人考函〔2016〕7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考生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室科教科(电话: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号)办理审核手续。报考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考生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2010年(含)之后通过基础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过基础科目考试,拟转到山东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需提交原考试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基础科目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养老保险手册或者社保部门打印的近期缴费明细1份。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附件:《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3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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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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