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人考函〔2017〕5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0170)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
附件:《关于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0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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