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7-06-13 08:31:2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780次 评论:0
淄人考函〔2017〕9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
 
附件1:《关于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5号)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鲁人考函〔2017〕15号
 
 
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定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9∶00-4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1日9∶00-4月17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时间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7年4月14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应试人员可于4月1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9:00至6月18日14∶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枣庄、莱芜、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信息设置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8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03.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度注册计量.. 下一篇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全国一、二..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