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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6-10-31 15:28:34 来源: 作者: 【 】 浏览:2421次 评论:0
淄人考函〔2016〕14 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5号)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cpta.com.cn。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7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1份。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附件:《关于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7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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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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