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人考函〔2017〕10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21日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手续。应试人员审核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包括:
1、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附件1:《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8号)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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