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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山东省2017年12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资格答辩的通知
2017-12-13 09:51:15 来源: 作者: 【 】 浏览:1499次 评论:0
相关考生:
现将我省2017年12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长城大厦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539号 可从火车站乘坐K58、29、9、21、118路等公交车到经四纬十站或经一纬九站下车。 宾馆联系电话:0531-51624280
二、答辩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 上午8:30开始11:30结束
三、答辩人员时间安排情况请见附件 四、答辩人员须知 参加答辩人员务必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证齐全方可参加答辩。身份证丢失者可用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替代。准考证丢失者请于12月15日前告知报名单位,申请补办准考证。答辩人员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地点见酒店内指示牌)内请自觉保持安静,手机调入静音或关机状态。答辩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答辩室或候考室外逗留。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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