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前完成。按照省文件要求,我市积极筹措资金,提前完成了全市3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工作,8月8日开始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后的养老金。
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我市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2017年底基本养老金挂钩的办法,调整额为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40元补贴)的1.7%;第二部分,今年继续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但办法与往年不同,即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计算,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体现了缴费年限长短的差别,鼓励长缴多得。在此基础上,今年继续向70岁以上高龄人员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增加25元。
此次是我市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全年增加基金支出6.1亿元。
(市社保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