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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通过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评估验收
2018-11-29 09:03:20 来源: 作者:淄博市人资学会 【 】 浏览:1233次 评论:0

近期,我市通过人社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验收专家组对我市的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建设的评估验收。这意味着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成为全国首批“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验收合格单位之一。

 

 
 

我们始终将标准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的有效手段作为推动人社工作转型发展、走在前列的内在要求,本着 “以人为本、急用先立、上下联动、试点先行”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社会保险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一是服务功能标准化。突出“统一社保、便捷社保、贴心社保、阳光社保”四大服务理念。组织落实了“视觉识别系统”、信息数据整理、新核三上线、综合柜员制实施、内控规范和程序再造等基础性工作;先后投资2600多万元打造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和档案室。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数据为基础、信息科技为手段,服务专业、模式多样、形象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平台。

二是视觉识别标准化。科学设置了业务办理、咨询引导、休息等候、公开监督、彩屏宣传和银行结算等6个服务区;还专门为困难人员开辟了“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服务;安置了自助触摸式查询机,启用了排队叫号系统;制作了背景墙、形象墙、窗口业务标志、科室标志、服务时间标志、功能区引导标志,把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化要求全面落实到各个细节之中。

三是业务档案标准化。同步持续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制定了档案整理办法、档案分类方案、档案管理流程及相关制度30余项,编印了《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档案管理实用手册》,社保业务档案实现了“存量档案制度化、新增档案电子化、日常档案制度化”的数字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了业务档案电子一体化建设。

四是服务规程标准化。健全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制定《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引导制度、空岗指示制度、人员去向指示制度、书面告知制度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等13项服务制度。在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问责任制》、《服务公约》、《二十个禁止》等制度,实现了经办管理有规范、有依据、有标准。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且具有我市特色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从社保形象建设,到流程再造,再到政策完善,直到体制机制整合,从“面子”(整个服务环境)到“里子”(内在服务过程)的革新过程,我们本着“标准化,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懈努力,锐意进取,在更好地为民生保障服务的历程中迈开新的前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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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淄博市职业资格工作网 淄博人力资源管理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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