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通过人社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验收专家组对我市的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建设的评估验收。这意味着我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成为全国首批“社会保险标准化先行城市”验收合格单位之一。
我们始终将标准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的有效手段,作为推动人社工作转型发展、走在前列的内在要求,本着 “以人为本、急用先立、上下联动、试点先行”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社会保险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一是服务功能标准化。突出“统一社保、便捷社保、贴心社保、阳光社保”四大服务理念。组织落实了“视觉识别系统”、信息数据整理、新核三上线、综合柜员制实施、内控规范和程序再造等基础性工作;先后投资2600多万元打造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和档案室。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数据为基础、信息科技为手段,服务专业、模式多样、形象统一的社会保险服务平台。
二是视觉识别标准化。科学设置了业务办理、咨询引导、休息等候、公开监督、彩屏宣传和银行结算等6个服务区;还专门为困难人员开辟了“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服务;安置了自助触摸式查询机,启用了排队叫号系统;制作了背景墙、形象墙、窗口业务标志、科室标志、服务时间标志、功能区引导标志,把视觉识别系统标准化要求全面落实到各个细节之中。
三是业务档案标准化。同步持续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制定了档案整理办法、档案分类方案、档案管理流程及相关制度30余项,编印了《淄博市社会劳动保险档案管理实用手册》,社保业务档案实现了“存量档案制度化、新增档案电子化、日常档案制度化”的数字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了业务档案电子一体化建设。
四是服务规程标准化。健全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制定《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引导制度、空岗指示制度、人员去向指示制度、书面告知制度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等13项服务制度。在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山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首问责任制》、《服务公约》、《二十个禁止》等制度,实现了经办管理有规范、有依据、有标准。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且具有我市特色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从社保形象建设,到流程再造,再到政策完善,直到体制机制整合,从“面子”(整个服务环境)到“里子”(内在服务过程)的革新过程,我们本着“标准化,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懈努力,锐意进取,在更好地为民生保障服务的历程中迈开新的前进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