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央属、省属企业、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职工,2018年1月1日后经鉴定、评审或企业自主评价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人员。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一次性补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由市财政承担,其它企业由市、所在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市、区县人社部门完成每期职业能力考核鉴定(发放证书)5个工作日内,通知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人员所在单位;其它途径获取的由本人通知所在单位。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申请:
❖网上申请
市属国有企业填写《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补贴申请表》《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补贴汇总表》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邮箱(zbsrsjzjk@zb.shandong.cn)发送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其它企业人员由区县按上述流程办理。
❖现场申请
企业可到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请。
❖市、区县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确定补助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于收文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人社部门在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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