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以内。
3、企业在职职工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公布的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标准
(一)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准入类证书,不分级别的为2000元;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2000元、1500元。评价类证书,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特别提醒: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方式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职工可通过“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通过补贴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第一步:打开官网——个人服务 第二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通过补贴查询查看审核情况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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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0533-292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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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0533-3582876
经开区:0533-7870200
文昌湖:0533-6880029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58项)
附件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8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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