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档案转出省人才服务中心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有档案保管权限部门出具的调档函;2.存档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3.单位离职证明或同意转出证明(单位代理的提供);4.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非存档人员本人经办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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