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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
发布时间:2018-06-05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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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人考函〔2018〕6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8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9575)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1份(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关于2018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12号)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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