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开展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资格认证的范围:凡在我市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享受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待遇人员(简称〈遗属〉),均应参加年度资格认证。
二、资格认证的时间:4月1日-12月31日
三、资格认证的方式方法
1、通过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操作流程: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用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设置密码→选择下方“人社”选项或“社会保险”选项→点击“资格认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也可以从手机软件商店里搜索“温暖淄博人社”软件,直接下载)
2、现场认证。在本市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遗属)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镇)人社所进行认证。
3、其它方式认证。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因高龄或病残等原因行动不便,可以向就近的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镇)人社所提出上门认证申请。根据实际,也可委托亲属办理认证,也可使用微信、QQ视频照片等新媒体形式进行认证。
四、社保中心特别提示
(一)逾期未认证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待遇人员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其相关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失去领取资格条件后,其亲属须在当月20日后到次月10日前向原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减员手续。
(三)《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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